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而与之相关的互联网营销也迅速成为新的市场营销途径。互联网营销具有营销空间的无缝隙化、顾客的主导性、市场配置的协作性等特点。
传统的营销方式以销售者的主动推销为主,而客户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这样很容易使顾客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变得僵化,甚至于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和烦恼。从长远来看,这种营销模式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互联网营销方式更加强调顾客为中心,更注重维持与顾客的关系,通过分析顾客的喜好、需求,为顾客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而客户在需求的驱动之下也会主动通过互联网寻求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从而使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变为真正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互联网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在方式上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以顾客为主导。在互联网时代,顾客拥有比过去更多的选择自由,他们可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和需求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满足品,不受地域限制。通过进入感兴趣的企业网址或虚拟商店,顾客可获取产品的更多的相关信息,使购物更显个性。
在传统的营销中,从商品买卖过程来看,消费者一般需要经过看样,选择商品,确定所需购买的商品,付款结算,包装商品和取货或送货等系列过程。这个买卖过程大多数是在售货地点完成的,短则几分钟,长则数个小时,再加上为购买商品去购物场所的路途时间、购买后的返途时间及在购买地的逗留时间,无疑大大延长了商品的买卖过程,使消费者为购买商品而在时间和精力上做出很大的付出。
然而随着生活节奏日益变快,人们消费产品的数量日益增多,交通拥堵越演越烈,传统的购物很显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不便。有时为买到想要的商品,一个消费者要花上半天,甚至天的时间。此外,由于受地点的限制,很多消费者在当地无法购买到最前沿的商品,这就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而互联网营销则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迫切需要用新的快速方便的购物方式和服务,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需求。消费者价值观的这种变革,呼唤着互联网营销的产生,而互联网营销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这种需求。通过网上购物,消费者便可“闭门家中坐,货从网上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进步,以及人民网络意识的提升和接受程度的扩大,传统营销与互联网营销相比具有很多弊端,但是,互联网营销与传统营销并不能相互替代。作为处于同一经济环境下的不同营销方式,二者不能互相取代,而是将长期存在,优势互补,并最终走向融合。